欢迎光临浙江库华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网站!
10年专注冷库建设一体化冷库集成方案供应商厂家
全国咨询热线:153-9714-0191
联系我们
浙江库华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
全国免费服务热线:153-9714-0191
手机:15397140191
邮箱:1708254221@qq.com
地址 :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九和人家3幢2楼
联系人:高先生:400-8269-609
您的位置: 主页 > 新闻中心 > 冷库知识 >
冷库知识

冷库设计安全要求

时间:2023-02-20 14:52:35 来源:库华制冷 点击:

1.在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,应设置切段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,并应设置警示标识。每套制冷压缩机组启动控制柜(箱)及机组控制台应设紧急停机按钮。

2.制冷机房应装有事故排风装置。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装置应采用防爆型。当制冷系统发生事故而被切断电源时,应能保证事故排风装置的可靠供电。

3.氨制冷机房、高低压配电室应设置应急照明,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,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。

4.氨制冷机房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供水系统。

5.水冷却式制冷压缩机应设置断水保护。

6.机房门应向外开,且数量应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离开。

7.设在室外的制冷辅助设备应设防护栏,并设置警示标识。高压储液器设在室外时,应避免太阳直射。

8.库房内应采用防潮型照明灯具和开关。

9.库房内灯具安装高度小于或等于2.2m时,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。灯具金属外壳均应接保护线。

10.低于0度的库房内动力及照明线路,应采用适合库房温度的耐低温绝缘电缆。

11.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气线路,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。

12.冷库设计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规定。

库华制冷
在线客服
联系方式:

业务电话:

15397140191

上班时间:

周一到周日

公司电话:

153-9714-0191

微信加好友咨询